“大明法度”,王安石极力劝谏的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6-30 09:02 发布者: 文章出处:本网 阅读量:-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更好地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省委政法委联合南方网推出《“典”亮法治文化》栏目,生动讲述中国优秀传统法治文化故事,推动法治文化与广东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融合发展,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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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嘉祐三年,王安石向宋仁宗赵祯呈递了《上仁宗皇帝言事书》,奏疏针砭时弊,分析了国家内忧外患的原因,系统地提出了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面改革的措施,以扭转积贫积弱的局势。文章洋洋万余言,理正辞详,逻辑严密。但这封充满革新思想的奏疏被宋仁宗搁置,并未引起太大反响。于是,在嘉祐六年,王安石再次向宋仁宗呈递了一篇关于时政的奏疏,题为《上时政疏》。在奏疏中,王安石恳切地劝谏宋仁宗要真诚地为天下忧虑、心系百姓,强调了认真制定符合社会现状的法律并将其严格明确施行的重要性。
他写道,江山社稷是最大、最珍贵的宝器,只有大力严明法纪,广泛培养贤能人才,才能守护这个宝器。要用最诚恳的心为天下思虑、为百姓牵挂,认真考察人才,严肃讲求法度,如此才能海晏河清、长治久安。此后,人们用“大明法度”来形容大力严明制度、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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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大力严明法规法纪,以法律建筑国家之根基,维系社会之秩序,保护公民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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