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发挥商会调解组织优势 多元化解涉企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2023-07-24 16:08 发布者: 文章出处:本网 阅读量:-

近年来,中山市积极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商会在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全力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已成功调处涉企纠纷800余宗,涉及金额4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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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联动机制

发挥商会组织平台优势

市司法局联合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工商联印发《关于加强涉企、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协调工作的实施方案》,聚集企业生产经营法治服务需求,建设功能完备、形式多样、运行规范、便捷高效的涉企涉商多元解纷服务平台,引导商事主体选择适当的纠纷解决方式。与法院建立“快立快审”联动机制,对适合引入商会调解的纠纷,力争化解在初级阶段。对法院受理的案件,通过诉调对接机制,委托商会调委会进行调解。对成功调处的纠纷,当事人可以凭调解协议请求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保证调解的法律效力,使当事双方接受和信服。

扎根源头化解

着力打造商会调解特色

指导各商会调委会立足本地企业特点,将合同纠纷、工伤责任认定和劳资纠纷等作为矛盾纠纷排查重点。优化调解流程,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和群众接受度,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一般纠纷,由调解员直接进行单独调解;对复杂、疑难纠纷,则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邀请法院、人社局等相关部门人员协助调解;对调解不成功的案件,提供相关建议,引导当事人依法诉讼。目前,商会调委会调解主要涉及合同、物业管理、民间借贷、财产损害赔偿、知识产权等类型纠纷。充分发挥7个异地商会乡情浓、乡贤多、平台宽、资源广的优势,为会员及异地务工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和人民调解服务,有效防止矛盾激化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加强队伍建设

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

加强商会调委会调解员队伍建设,注重从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和商会运行、有行业影响和威望、具有法律政策素养、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企业经营者、商会法律顾问、工会代表、相关领域专家及社会人士中聘任。目前,我市已有31家商会调委会,专兼职调解员40余名。将商会人民调解员纳入年度业务培训规划,组织岗前培训和定期轮训,通过现场观摩、案例研讨等形式,不断提高商会人民调解员综合素质。6月以来,已先后在横栏、黄圃举办培训班,加强对商会调解员等人民调解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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