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法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民事审判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3-09-01 17:00 发布者: 文章出处:本网 阅读量:-

8月3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听取并审议了市中级法院《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廖万春汇报了全市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全面加强民事审判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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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民法典颁布实施以来,市中级法院大力推进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不断提高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2021年—2023年7月中山法院受理民事案件200673件,审结183996件,为中山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民法典颁布以来

中山法院做了哪些工作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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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万春院长汇报全市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情况


苦练内功,提升本领

夯实全面正确实施民法典的基础

强化学习培训。两级法院迅速掀起学习热潮,举办和参与各类涉民法典辅导培训97场,2600余人次参与。强化法律适用研究。聚焦民法典涉及的新理念、新原则、新概念、新条款,聚焦审判执行领域具体问题特别是疑难复杂问题,加强理论和实务研究,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功能,开展案件质量重点评查和常规评查,有力提升适用民法典的案件质量。强化民法典宣传普法。开展“民法典普法基层行”“人民法官下村居”“法律六进”等活动200余场次,服务群众10万余人次,发出司法建议99份,一批案例入选最高法院和省法院典型案例,2名法官获省法院专项嘉奖,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服务大局,能动司法

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发挥民法典在规范经济生活和经济活动中的财产关系、交易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服务保障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法、平等、全面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财产权益,审结涉财产权保护案件96934件,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审判工作得到省人大充分肯定。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贯彻落实民法典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出台 “三合一”改革实施细则,发布《涉外知产司法保护(蓝皮书)》,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1845件,相关工作经验在知识产权强市工作大会上获得肯定及推广。服务保障绿色发展。审结涉环境资源民事案件22件,沙溪镇凤凰山倾倒垃圾生态环保公益诉讼案件入选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十大典型案例。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服务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加强民生权益司法保护。审结涉民生案件42723件。加强人格权保护。审结人格权保护类案件1949件。加强居住权保护。依法调处全省首例居住权纠纷案,入选广东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及广东高院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纠纷典型案例。促进和谐家庭建设。全国首创子女抚养规划机制,审理全省首例适用民法典探望权纠纷案,发布全市首例《家庭教育令》。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倡导规则意识、契约精神,用法治的力量引导人们向上向善。


落实“公正与效率”工作要求

努力提升司法能力和服务水平

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实行诉讼材料“容缺收件+补正办理”工作法,建成“中山法院智慧破产管理系统”,诉讼事务实现全流程、全天候“掌上办”。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全市法院收案从2022年开始出现下降拐点,今年1-7月全市法院诉前调解成功22529件,调解成功率58.62%,中山经验在全国、全省会议上作推介。持续深化繁简分流改革。2022年两级法院简案平均审理周期为47天,市中级法院速裁团队结案率95.9%,结案周期28.42天,法官人均结案487件。推进人民法庭“五化”建设。火炬开发区法庭获评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市第二法院与南头商会联系机制入选全国工商联与最高人民法院沟通联系典型事例。打造过硬民事审判队伍。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谋划,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开展“竞标争先”行动,持之以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下一步,中山法院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全面提高民事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服务保障中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保障民法典正确实施。二是主动担当作为,助力高质量发展。三是坚定落实司法为民,强化民生权益保障。四是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提高审判质效。五是完善人才培养,加强民事审判队伍建设。六是创新方式方法,提升普法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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