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召开“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3-07-18 20:42 发布者: 文章出处:本网 阅读量:-

7月17日,深圳市召开“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推进会。深圳市委副书记余新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胡庚祥传达省委、省委政法委关于开展“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有关精神。市委政法委二级巡视员甘桂平主持会议。各区委政法委书记,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政法办主要负责同志,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市委政法委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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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传达了全省多元共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发展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现场会和省“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以及省委关于“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的部署安排。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加快构建“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的重要意义。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经济特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要更加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关于社会治理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工作要求和“百千万工程”量化目标,抓紧推进以街道(镇)为重点、以“一站式”吸纳化解矛盾纠纷为目标的“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构建基层治理新模式,为全国全省基层治理提供更多“深圳样板”。

会议要求,要加快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聚焦“镇村(街道、社区)风险排查、就地矛盾化解、强化诉源治理、促进讲信修睦”的功能定位,全力推进以党委为核心,以“一站式”吸纳化解矛盾纠纷为目标,以综治中心为枢纽,以综合网格为单元,以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基层政法力量为主体,以其它综治力量为补充,以“深平安”平台为支撑的“1+6+N”基层“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体系,实现“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服务”,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会议指出,要以坚强的组织保障确保工作体系建设走深走实。要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及时牵头成立工作小组,抓紧推动体系建设;要突出示范引领,抓紧打造“1+6+N”体系建设标杆,推动基层治理工作上台阶;要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本地区本行业的矛盾纠纷化解,认真做好人员入驻、业务指导、日常评价、制度建设等工作;要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对“1+6+N”工作体系和平安社区(乡村)建设的宣传普及工作,增强群众的知晓度和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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